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
通知公告 2022年09月30日 05:37 浏览量: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助函〔2022〕9号)文件精神,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按照《公司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要求,结合我司实际,现制定我司2022年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

第一条 评审对象与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不含2022级3+2分阶段培养员工)本科员工中品学兼优的员工。奖励标准为8000元/人。

第二条 国家奖学金评审条件

(一)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二)评审具体条件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员工应当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且符合《公司员工先进评选办法》、《公司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的规定。在本学年员工先进评选中,必须获得校三好员工、优秀员工干部(以下简称三好、优干)及以上荣誉称号。同等条件下,该学年获得校级以上奖励的员工可优先参评。

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2021—2022学年所修全部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在评选范围内(按同一专业或同一年级排名均可)前10%(含10%,下同;排名不四舍五入),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员工,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需向所在学院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并经所在学院评审同意后一并报送大员工资助中心。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有地、市级媒体宣传的证明、有学校所在地或原户籍所在地有关政府部门的表彰文件)。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员工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员工、全国优秀员工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 在上一评定期进入全国“互联网+”大员工创新创业大赛决赛,且在当年评奖时尚处于比赛过程中,统一按照铜奖加分;如最终获奖名次高于铜奖,在下一评定期补齐差额分值;不重复计算已使用分值。具体计分名次、分值参照创新创业学院当年执行标准。“挑战杯”比赛获奖等级赋分原则参照“互联网+”,以晋级下一轮比赛能确定获得的获奖等级为准,具体获奖等级由校团委负责审核认定。

(三)学院具体评审原则

1.公司国家奖学金评定遵循综测为主,兼顾平均学分绩点的原则。根据学校给予的名额,分年级进行推荐。

2.参评员工须在参评学年内至少获得1项校级及以上获奖。

3.在各年级内,将符合申报条件的同学按照综测由高到低排序,优先推荐年级综测排名第一、年级平均学分绩点第一的员工(双第一)。

4.如无年级“双第一”员工,则优先推荐年级综测排名第一、专业平均学分绩点排名第一的员工。

5.如年级内无符合3、4条情况的同学,则推荐各专业综测第一的同学,再按平均学分绩点先后排序,优先推荐平均学分绩点高的员工。如符合条件的员工在综测排名和平均学分绩点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则综合考虑员工参评学年内所获校级及以上奖励情况推荐。

6.同年级内,每个专业国家奖学金名额不得超过1人。

7.如遇上述情形之外的特殊情况,由公司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  

第三条 名额分配

2021-2022学年我司共有国家奖学金名额3个。按照参评年级人数进行分配,2019级名额为1个,2020级名额为1个,2021级名额为1个。

按照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要求,学院可报送1名2020级候补员工。

第四条 评审程序

1.公司成立以分管员工工作负责人为组长,班主任、辅导员、员工代表等为成员的评审工作小组,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确定本学院拟推荐员工名单。

2.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员工,须按规定向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公司评审工作小组负责审核员工材料。按照学校关于国家奖学金的评选要求,优先推荐学分绩点高的申请者,确定推荐名单。对于具有突出表现的同学,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4.公司将推荐名单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大员工资助中心汇总并复核。

澳门国际国际网址路线

2022年9月30日


版权所有:@2022-2023澳门国际国际网址路线(中国)有限公司 保留所有权利
地址:南京市龙蟠路159号 邮编:210037
Copyright @2011-2020 Nanjing Forestry University,All Rights Reserved.